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所引發的爭議,由2010年7月,在西貢東郊野公園包圍的大浪西灣一幅私人土地遭大規模開墾所引起。其後經多個環保團體及公眾的努力,政府先為大浪西灣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其後更把把大浪西灣納入西貢東郊野公園。
在西灣事件後,政府為多幅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制訂「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當中的鎖羅盆、白腊、海下、北潭凹和土瓜坪具有高度的生態或景觀價值。不過政府沒有打算把這些地方劃入郊野公園內,長春社要求政府把上述的「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
我們也留意到多幅「不包括的土地」建議的「鄉村式發展」用地面積過大,背後理據不足,各部門又無意評估村代表提供的10年丁屋需求預測數字。我們去信城市規劃委員會及出席公聽會,要求把「鄉村式用地」大幅度縮小,保護郊野公園的生態及景觀完整。
大浪西灣事件
2010年7月,大浪西灣一幅私人土地遭大規模開墾,經多個環保團體及公眾的努力下,政府先為大浪西灣制訂「發展審批地區圖」,2013年尾,把大浪西灣納入西貢東郊野公園的建議提交到立法會審議,11月5日,長春社與多個環團發表聯署聲明,促請議員支持建議,令大浪西灣成為其他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的正面先例。惟在《2013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小組委員會上,身兼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議員反對建議,認為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損害了原居民的利益。
立法會表決劉皇發議員提出的修訂動議之前,「保衛郊野公園」在2013年12月先後舉辦了「大浪西灣」城鄉共享行山活動,以及到立法會外「野餐」,重申支持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12月4日,劉皇發議員的修訂動議最終被否決,大浪西灣最終成功納入郊野公園。
西貢大浪西灣全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