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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築保護和可持續發展

 

長春社一向強調文化和歷史遺產作為整個環境一部分的重要性。本社早在1981年便呼籲維持本地農業的運作,原因除了農業是一種經濟活動外,也是本港多元文化的一部分。我們倡議,在市區不斷發展之時,也應保留空間予文化團體和活動。



雖然香港在環境保育方面有長足的發展,但在文物建築保護方面,並不受到特別重視,長春社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是孤掌難鳴;可幸近年情況有所轉變,市民大眾開始重視文物建築,原因可能是古舊的建築物 越來越少。保護文物建築不再只是由少數活躍分子領導,而是全民關注的事項;甘棠第得以成功保存,是民眾開始關心保存古蹟的最佳例子。

從多方面來看,文物建築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及我們對待下代是否公平有關。我們没有過量消耗自然和文化資源,使我們下一代福祉受損的權利,特別是當這些資源為無法再生的。
   
 

古蹟保育政策

長春社對中區警署保育計劃環評報告的意見(只有英文版)
長春社對中區警署保育計劃規劃申請的意見(只有英文版)
長春社對山頂甘道23號評估結果的意見(只有英文版)

長春社對1,444幢歷史建築物評估結果的意見

文物保謢報告--香港與海外經驗
長春社古蹟保護立場書 2003 (只有英語)
Achieving Heritage Conservation 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受威脅或曾受威脅的文物建築

大磡村
衙前圍及啟德河
天星及皇后碼頭
龍圃
中區警署古蹟羣
景賢里
甘棠第
前赤柱警署
前英軍軍火庫
鰂魚涌林邊屋